消基會:菠蘿麵包成本3元賣30元
【聯合報╱記者曾懿晴/台北報導】
消基會抽查連鎖麵包店、便利商店販售的菠蘿麵包,發現價差高達二點三
倍。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表示,麵粉降幅已達二成三,一個菠蘿麵包成本
不超過三元,單價卻動輒在十五元以上,甚至卅元,業者應降價,否則消
基會不排除發動拒買。
消基會本月抽查市售菠蘿麵包價格,發現上城菠蘿麵包售價卅元,為此次
最高單價,其次為聖瑪莉麵包店,一個廿八元。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
,若將各家業者販售的菠蘿麵包換算成六十公克售價,則以順成西點麵包
店最貴,六十公克近廿一元,與最低價全聯福利社價差十二元。
日前消基會多次調查國際小麥及國內麵粉出廠價格,發現與去年同期相較
,今年一月的麵粉出廠價格已下跌二成三。謝天仁表示,連鎖賣場昨天同
時降低麵包售價,部分降幅甚至達四成。「個人麵包店平價販售,就是連
鎖麵包店居高不下。」
消基會去電各麵包店詢價,發現布烈德麵包店漲幅居冠,過去售價十六元
的菠蘿麵包,去年五月漲為廿元,漲幅高達二成五。上城糕餅一年來由廿
五元漲至卅元,義美食品由十五元漲至十八元。
麵包成本如何計算?消基會調查市售麵包材料及成本,以一次製作廿四個
菠蘿麵包、每個麵包六十克為例,計算麵粉、糖、奶、蛋等平均材料價格
發現,麵包部分每個成本為一點七三元,麵皮為一點零九元,相加不超過
三元。吳家誠表示,若計入瓦斯、電等營運成本,一個賣十元已有相當利
潤。
消基會認為,糕餅公會以奶、蛋、糖價居高不下為由抗拒降價,但這些成
分僅占總成本一半以下。
【2009/03/07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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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liveNews/news.php?no=187691&type=%E5%8D%B3%E6%99%82%E6%96%B0%E8%81%9E
菠蘿麵包成本3元?店家:消基會來做 【3/6 21:26】
〔本報訊〕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檢各店菠蘿麵包,指出60公克麵包成本其實只有新台
幣3元,要求業者自行降價,否則不排除發起拒買活動。對此,被點名的
店家紛紛喊冤,認為根本就是用「橘子比蘋果」!
根據媒體報導,消基會計算出菠蘿麵包成本只需3元,批評各連鎖店家牟
取暴利,售價竟高達19元、21元,比成本價高出許多,要求業者自行降
價,否則將不排除對特定門市發起拒買活動。
對此,店家強調,各店家的用料都不同,且菠蘿麵包最重要的就是奶油,
光是一個麵包的奶油就超過5元,成本根本就不可能壓到3元,批評消基會
根本就是用「橘子比蘋果」。並反過來要求消基會人員親自示範,教他們
怎麼做出好吃又便宜的菠蘿麵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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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個,我就想起去年九月提到當兵大官吃的「千層饅頭」跟金六
結阿兵哥吃的「三層饅頭」,都是饅頭,成份也差不多,可是做工實在差
太多,口味也就有差了。
我也希望麵包能降價,但殺價總要講道理,要給人家合理的利潤才能
讓麵包師傅繼續做麵包出售。我們的經濟體系是藉由「自私心理」而產生
「利他行為」,因為做這件事有利可圖,所以才有人願意提供貨物與勞務
,其他人方得付出價金享用服務。不然今天買一顆3塊錢的波蘿麵包,明
天他倒店了,以後大家為了吃波蘿麵包要在家裏從麵粉自己在家做麵包,
這是我們期待的嗎?再進一步推衍下去,乾脆說種小麥是靠天吃飯,免成
本,叫農夫給大家配給糧食算了。
攤算成本是小弟現在混飯吃的本領之一,看到消基會的說法在成本分
析裏只有列出「變動成本」,「固定成本」該計而未計,這樣是不對的;
沒關係,你不算、我自己會算,我也來推算一次,看看麵包到底要賣多少
錢才不會賠本。
假設一家小麵包店,老闆跟老闆娘兩人經營,一天出爐500個,清一
色全是波蘿麵包。製造一顆波蘿麵包的原料成本就用消基會講的3塊錢去計
算,來看看價錢要訂多少才不會虧本。
一天出500顆、一個月30天計算,每個月要做500*30=15,000顆麵包,
每顆材料成本3元,所以總成本是45,000元。
其他每月費用估計如下:
1.薪資:80,000元
麵包師傅5萬塊,老闆娘出納兼會計3萬塊,包含他們要付的勞健保。
2.租金:20,000元
一般麵包店都開在一樓,租金不但要包括前方讓客人選購的展售區,也
要包含後面放烤爐與其他製作工具與儲存原料的場所。即使房子是自己
的,這個金額還是要計入,那變成是機會成本,不然把房子租別人當包
租公、包租婆就好了,何必自己開店?
3.運費:2,000元
做做外賣,幫人送送麵包,或是去採購一些材料,買部2,000cc的廂型
車,加加油、停個車,每個月要支出這些錢不誇張吧?
4.郵電費:500元
總要弄部電話才能給人下訂單,或是叫人送原料來吧?
5.修繕費:1,500元
每天開店燈就要打開,燈管會壞、麵包夾子會壞、盤子會壞、車子要維
修等等,推估數字。
6.折舊:8,750元
假設買烤爐與相關製作工具總價120萬元,分成20年提折舊,無殘值,
每個月的工具折舊費用為5,000元。廂型車一部45萬元,分10年提折舊
,無 殘值,每月要提3,750元。兩項折舊加起來得到這個估計數字。
7.攤提:2,500元
房子租來,要做麵包店,總得裝潢裝潢、改改管線才能做生意吧?假設
這些費用總共要花60萬元,分20年攤算,每個月要攤2千5百元。
8.水電費:1,000元
這兒的水電費不是做麵包用的材料錢,而是展售區的燈光、空調、廁所
等等在耗用的水電,平均一個月1千元應該很合理。
9.保險費:250元
產物險、汽車責任險相加的數字。
10.稅捐:1,500元
營業用的汽車牌照稅、燃料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,每個月的估計值。
11.其他雜費:2,000元
買點紙筆、試做新產品、打打廣告、促銷、衛生紙、肥皂、抹布、清
潔劑等等雜七雜八的開銷。
以上11項費用,合計剛好12萬元整(這當然是我微調過的)。
4萬5千塊的材料成本,加上12萬元的管銷費用,分攤在1萬5千顆麵包
上面,平均一顆麵包要賣(45,000+120,000)/15,000=11元才不會賠本。
這還是假設所有的麵包都賣得出去的情況,若是只能出售90%的話,
每一顆就要賣11/0.9=12.22元才行。
若採信店家所說,光奶油就要5元,我就假設每顆材料成本就是5元,
因此每個月的總材料成本就是5*15,000=75,000元,所以每個麵包要賣
(75,000+120,000)/15,000=13元才行,假若只能售出90%,則售價就要調
成13/0.9=14.44元,再加上小規模營業人的特別營業稅率1%,賣15元就
合理了。
如果成本費用的估計有過低的情況,價錢往上加也就沒什麼奇怪了。
至於一個賣30元合理不合理,倒讓我想起以前在唸研究所的時候,一個同
學如此挖苦程式設計師的價值:
寫了一個月的程式,source code還塞不滿一張磁碟片,全部compile起
來的容量一張光碟就打死了,所以programmer的月薪應該在10元到20元之
間。
問:為什麼是10元到20元?
答:因為磁片一片10塊,CD空片一片20…